1. 买纱前先明确供料方式
品牌计划用现有纱厂的材料生产一个 6000 件毛衣系列时,先区分:只是指定纱厂,由工厂采购特定纱线,还是把自己采购的库存交给工厂。不同方案对应不同采购与交接任务。承诺购纱或预约运输之前,先让工厂评估方案。客供材料是可以向 WTBF 沟通的具体订单选项,并不表示任何纱线都会被自动接受。
- 明确纱线采购人、发票接收方及各交接环节约定的所有人。
- 明确到货不适用时,谁联系纱厂、谁订购替换材料。
- 纱线价格与工厂约定的开发、备纱及制造范围分别确认。
2. 提供纱线身份资料,并安排有代表性的试织
提供纱厂及纱线货号、声明成分、支数体系与股数说明、色号、染批、筒纱或包装形式,以及已有技术资料。不要只发成分比例或照片。询问按目标组织、喂入股数及后整理方案试织,需要多少材料。STOLL 2013 年培训指南将纱线与针距的对应表作为参考,并指出还需考虑纱线质量及比重。可据此在参考表之外,要求针对实际材料进行审核。
- 试织用纱应能代表拟投入的大货库存,并记录其批次身份。
- 明确以哪些成品布片或成衣检查决定适用性,谁审核、谁承担试织费用。
- 保留带标识的批准参照;纱线货号、批次或准备方式变化时,可能需要进一步审核。
3. 发运前写清实物交接的责任分工
发运前明确收货地址、联系人、到货窗口及包装信息。跨境运纱时,由负责的相关方先确认运输和进口安排,不要默认制造单价已包含这些服务。把决定写入订单或材料协议,并明确异常如何上报。这是一份实务分工清单,最终商业条款需各方共同确认。
| 交接任务 | 发运前确认 | 保留记录 |
|---|---|---|
| 运输与接收 | 谁预约、付款和协调;所需文件与收货窗口 | 运输编号与约定联系人 |
| 到货差异 | 谁核对数量及身份;谁联系纱厂、批准后续动作 | 签收记录与差异通知 |
| 备纱与试织 | 谁批准倒筒或准备工作、试织范围及费用 | 约定范围与试织结论 |
| 短缺与余纱 | 谁补购;余纱归谁、谁承担退回或保管费用 | 书面处理决定及最终库存表 |
4. 区分已收、待处理与已放行纱线
到厂后核对送货单与箱包数量、筒数、纱线货号、颜色和染批。约定纱线重量的测量与报告方法,包括筒芯及包装皮重、测量口径,避免把整批毛重当作可用纱线。记录破损、标识缺失及数量差异。待处理库存应有实物标识,在指定责任人批准处理结论前,不得作为已放行材料投入生产。
- 按纱线货号、颜色和批次记录数量与状态,并关联送货编号。
- 约定差异报告期限与证据要求,不要默认索赔期限无限。
- 签收与放行分别确认;到货不能证明适用性、符合全部规格或所有权已经转移。
5. 用可用库存核对整个订单的需纱量
根据批准的每款每色每码数量及约定耗纱口径计算需求。明确该数字仅含留在成衣中的净用纱,还是已含试织、开机及生产余量,约定项目只计一次。以下假设示例为 6000 件、每件净用纱 0.40 千克,另约定 100 千克用于试织及净成衣用量之外的生产需求。两个数值均不是 WTBF 耗纱记录,也不是建议余量。
| 项目 | 计算 | 数量 |
|---|---|---|
| 净成衣需纱量 | 6000 × 0.40 千克 | 2400 千克 |
| 约定额外需求 | 假设的试织、开机及生产预留 | 100 千克 |
| 总需求 | 2400 + 100 | 2500 千克 |
| 已放行到货库存 | 已收 2600 − 待处理 120 | 2480 千克 |
| 尚未覆盖需求 | 2500 − 2480 | 20 千克 |
- 依赖完整生产计划前需解决这 20 千克缺口;待处理纱线只有在处理结论获批后才能放行。
- 每个颜色及允许使用的批次分配都应单独核对,某色盈余不能覆盖另一色缺口。
- 把放行库存分配给本订单,记录每批生产领用,不要计入已经分配给其他订单的纱线。
6. 用批准纱线放行生产,并确认可执行排期
大货开织前,把放行染批与批准的成品样、现行技术规格、耗纱计划及生产批次分配关联起来。明确谁批准试织、谁授权投产。试织表现、可用数量或补纱时间变化时,继续生产前需重新确认成本与排期。纱线按时到厂,并不自动保留所有工序的产能。
- 明确试织未通过、未批准替代或缺纱时的暂停节点。
- 写清哪些订单数量可以继续、哪些必须等待,不要默默缩减某款或尺码。
- 出货节点与运输、到货日期分别确认。大单须按可用产能排期;符合条件的快速项目承诺不能普遍套用到客供纱线订单。
7. 核对用纱,并决定余纱如何处理
按约定周期及订单结束时,使用两套关联记录。仓库记录中,期初批准库存加放行到货及退回仓库的纱线,再减领用量,应等于未用余额。生产记录中,领用量应与退回仓库、成衣留存用纱、试织或废耗及在制材料相核对。事先明确分类与单位,不能把领用量再次当作独立耗用项计算。出现无法解释的差异时,按约定记录调查,而不是把所有差额自动视为正常损耗。商业处理方式另行约定,本指南不代替各方分配责任。
- 记录余纱货号、颜色、批次、可用重量及状态,区分未开筒与残余筒纱。
- 确认退回、按期限保管或经书面授权处理,并明确管理与运输费用承担方。
- 不要默认余纱可直接用于补单;补单明确后,重新确认可用量、状态、颜色批准及排期。
8. 询价时把材料交接一起写进需求
向 WTBF 提供毛衣参考款或技术资料、每款每色数量、尺码范围、收货地点及期望到货日期,再补充拟用纱线货号与纱厂、技术资料、库存所在地、每色每批数量,以及希望由工厂采购还是客户供料。未确认事项明确标注。承诺大货订单前,要求评估可行性、代表性试织方案、责任分工、制造与交接费用范围,以及依赖审批的关键节点。
- 明确预计采购人和供料方式,不要只写“用我们的纱”。
- 列明待决事项:试织接受条件、额外需纱、运输、短缺及余纱。
- 使用项目报价表单开始沟通,参考文件可按页面联系方式邮件补充。最终是否接受、价格及日期按实际项目确认。
本篇常见问题
指定纱线与客户自供纱线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指定纱线表示买方选择纱线或纱厂,仍可能由成衣工厂采购;客供纱线则由买方采购或提供库存,再交给工厂按约定用途使用。应明确采购人、付款人、各环节所有人及接收责任,不能只依赖名称。
我的纱线到厂后,可以马上开织吗?
需完成约定的到厂核对、材料适用性试织、可用数量审核及投产审批。签收不等于放行。采购或发运之前,先与 WTBF 沟通客供方案,是否接受按具体材料及项目确认。
自己供纱一定能降低毛衣价格吗?
不能保证。应比较完整的约定范围,包括开发、运纱、到厂核对、倒筒或备纱、生产、约定损耗、管理及余纱退回。把纱线采购与制造报价分开,并明确每项由谁承担。

